探漏探出了“精细化”执行力度的薄弱之处

 新闻资讯     |      2008-09-16 00:00:00
今年6月,我公司与某家探漏公司签订了城区供水管道测漏合同。之后,经过一个月的管道探漏,探漏公司上报了业绩:发现漏点13处,开挖13处,现场测量总漏水量为131.7m3/h,实收101.7 m3/h,探漏报告言之凿凿。按我公司七月份6.4万吨/日的平均供水量计算,探测出的漏量占供水总量的4.93%。如果纯以数字推算,那么,我公司28%的产销差率应当大幅下降至24%以下,但实际上,我公司的产销差率未见变化,而且13处漏点,101.7 m3/h的漏水量,也并未对周边用水造成影响,岂不怪哉?如此可观的漏量应作何解释?为此,公司委派检查小组进行核实。

一、一组组数据,却难窥控漏其真实面目
    翻开探漏报告,多处数据令人费解,如:一处DN50管道炸开,漏量30斤/4秒;一处DN25的管道腐蚀,漏量13斤/3秒;类似的大流量漏点计量数据,在报告中占有沉甸甸的份量,这样的漏点的水量合理吗?从下表(表1)中通过对漏点流量与管径流量的对比,清楚显示,有些漏点的流量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管径流量。
表1:
口径(mm)    流量(m3/小时)    漏量(m3/小时)
20    2.5    4.5
25    3.5    7.8
32    5    1.8
50    15    13.5

那么,101.7 m3/h的流量是怎么得来的?
    在探漏公司提供的合同范本中,确定的漏水量测量方法为:“双方用容器实地接测、估计或根据漏水断面和工况压力共同确定漏水量”。
    此次13个漏点中,有12个采用了此种方法,即专业名称为“容积法”:当漏点开挖后,用软管将漏水接入桶内,之后称重。在《管道漏损情况报告》中记录了计量情况:13个漏点的测量时间最长为5秒。在该报告中,测量时间为5秒钟的共5处、4秒钟的共6处、3秒钟的1处。换言之,即使按最长的测量时间5秒计算,一个人负责接水、另一人负责按表,配合当中即使误差一秒就会造成20%的水量误差,然后将此误差按一天24小时,一年365天这样扩大,得出的测量结果能准确吗?但是,当时没有人提出质疑。
    漏点测量的时候,双方人员均在现场,共同目睹了一根Φ25管道的漏点流出6.5公斤/3秒的场面。他们说:“若非亲眼所见,真不相信Φ25的管子能淌出这么多的水!”可是,为什么偏偏就能淌出这么多的水?假设把“管道漏点流量可以超过管道的管径流量”作为一个论点,那么,合理的、令人心悦诚服的论据呢?我们至今未搞明白,2.5吨/小时流量的管道上的一个锈蚀之处何以会流出7.8吨/小时的漏水?后来,在检查小组与水表计量站同志对现场进行模拟还原的时候发现,奥妙就在3至5秒的测量时长上。

二、空白的探漏专业知识,限制了质疑能力
    在此次探漏中所填写的《工程签收单》,是探漏公司提供的表格范本,表格中有漏点的地址、路况、管径、材质、漏水量等基本信息。但是,没有注明漏点面积。令人生疑,一根管道漏水了,无论管径若干,难道漏点面积的大小不重要吗?而且,翻阅资料可以发现,针对漏点面积、管网压力进行漏量测算的,有可套用的公式,见表2:
表2
漏点直径/mm    管网压力    漏损量/L/min
1.0    0.30MPa    0.75
2.0    0.30MPa    2.43
3.0    0.30MPa    6.28
4.0    0.30MPa    11.40
5.0    0.30MPa    17.17
6.0    0.30MPa    23.10
7.0    0.30MPa    30.26

    表2中可以看出,假设漏点是一个直径为7mm的孔洞,在管网压力在0.30MPa的情况下,漏量是30.26升/分钟。即使漏点的形状不是易测量的圆孔,而是其他奇形怪状的漏口,也仍然有更加精确、专业的方法进行计量。总之,缺了“漏点面积”的内容,似有存心之嫌,但是我们也没有对此提出疑异。
    目前国内所使用的漏水点的计量方法大约有多少种,各自的精确度如何,操作特点如何,我们一无所知。事实上,漏点水量的测量方式一直是困扰业内人士的难题,寻找方便、科学、准确的计量方式,也是各地自来水行业探漏工人不懈努力的目标,至目前为止,没有哪种漏点计量方式能称得上绝对准确,但是,在最有权威的计量准绳出台之前,我们并没有对探漏公司采用的方法提出任何争议和见解,似乎在用行动证明我们都是门外汉。也许,这也是探漏公司无所顾忌的重要因素。

三、探漏工作结束了,留下一个发人深省的课题
    现在,探漏工作结束了,但是探漏留下来的问题才刚刚浮现。按签订的探漏合同内容约定,以漏水总量/小时×24小时×365天收取0.10元/吨的费用,我公司将支付近10万元的金额。探漏前后产销差率几无变化,10万元只听了一回水响。
管道上漏点流量不可能大于管道公称流量,这一点所有人都知道。但在此次控漏计量工作中,没有一个人对此提出异议,负责把关的人员一一为此作了证明。这说明了什么?答案显然是不认真。如果大家都认真了,就会事先对漏点流量计算方式和方法进行了解和学习,熟练掌握;如果大家都认真了,就会对探漏公司缩短计量时间提出异议;如果大家认真了,就会发现探漏公司为何不记录漏点面积的奥密;如果大家认真了,就会发现漏点流量超过了管道公称流量。
不论做何工作,认真永远都是第一位的,没有了认真,一切便无从谈起,精细化和执行力都将是水中花、镜中月,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人事行政部 吴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