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试行失信惩戒办法 不交水电费别想考公务员

 新闻资讯     |      2013-07-16 17:45:55

   中国江苏网讯  长期以来,闯红灯、不交水电费等行为在很多人看来都只是小事情,大不了罚点款了事。可是今后这类行为可能要对你的个人信用产生影响。晨报记者昨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已出台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试行办法,频繁地闯红灯、酒驾、不交水电费可能会让你进入诚信黑名单,面临不能报考公务员、限制贷款等处罚。

  企业:拖欠工资要进黑名单

  过去每到年关,总有企业欠薪的事件曝出,不过,根据昨日出台的《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对社会法人不同的失信行为进行了分档认定、惩戒。社会法人的失信行为包括非法用工或者拖欠员工工资、不依法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

  其中,对拖欠员工工资的失信行为做出了明确的惩戒规定。拖欠员工工资2个月以内的用人单位将被视为一般失信行为,有关部门会对其进行约谈;拖欠时间2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属于较重失信行为,面临减少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等惩戒方式;如果拖欠时间超过半年的,就被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列入“黑名单”。上了“黑名单”的企业会面临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优、评先;不给予优惠政策或者财政资金补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相关处罚。

  个人:不交水电费当不了公务员

  昨天同时发布的还有《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只要在江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个人,他的失信信息都将被录入个人信用库。包括拖欠公用事业缴费、交通违法、实施家庭暴力及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行贿受贿、制假售假等等在内的行为都属于失信行为,该办法对不同失信行为实施不同程度的惩戒措施。

  以缴纳水电费为例,个人若欠缴2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就属于较严重失信行为,将在3年内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暂停或者减少相关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优惠政策支持;而欠缴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将面临更严重的惩戒。此外,还有类似于一些交通肇事的违法行为,如频繁闯红灯、酒驾、交通肇事逃逸或致人死亡的,都会由公安交管部门判断其失信程度并计入诚信档案。

  和普通市民不同,还有18类重点人群将会受到更严格的诚信监管。“公务员、注册会计师、律师、医师、教师等职业人员将重点管理规范,除了一般的惩戒方式,他们还将面临不同的惩戒。”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戴跃强表示。

  江苏诚信库“边用边建”

  除了社会法人和自然人以外,这次还专门出台了规定对政府行政管理中采用的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三种不同的信用评价机制做了细致的安排。对行政管理中如何具体实施以及实施的条件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今后政府部门将会带头使用信用信息产品,将之广泛应用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

  在发布会上,省信用办副主任储理石透露,目前江苏的企业信用库已经基本建成。目前归集了省级40个部门和13个直辖市的信用信息,入库记录1.32亿多条,企业可以依据征信管理有关规定,直接从政务内网上或江苏门户网站上查询失信信息,企业查询原则上自己查自己有关信息,其他一般公共的信息,在外网上公布的信息,可以自由查询。

储理石说表示,省里的个人信用库目前还在建设期,无锡市已经建成,“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边建边用。希望今年年底启动建设。”

(客服部 郁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