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5日,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于与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宿迁分所达成合作协议,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宿迁分所将成为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法律上的合作伙伴。主要为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提供相关业务上的法律问题的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审查与国内外单位签订的业务合同;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草拟、谈判、签约工作;参与诉讼、非诉讼案件的调解及仲裁活动;就客户所欠水费,出具法律意见书(催款通知书,律师函等);与用水客户就水费征收问题具体协商等法律服务。双方合作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用水市场,保护供水企业和用水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供水和谐关系的不断发展。
(客户服务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