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供水合同 规范用水秩序
新闻资讯 | 2008-04-25 00:00:00
目前,市区少数新建居民小区部分居民不遵守供用水秩序,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开通自来水,导致用水纠纷频发。为及时改变这种状况,规范供用水市场秩序,4月17至21日,稽查部在公司统筹安排下,对市区楚都阳光嘉园小区170户未建立供用水关系违章用水户进行清理。为了将对该小区居民生活影响降到最低点,稽查部孟庆叶、马靳两位同志先取得小区物管部分的配合,挨家挨户地进行宣传,指出未建立供用水关系擅自用水的危害性和不规范性,取得居民的理解,当时即有33户居民按要求签订了《供用水合同》。对于不愿签订合同的,稽查部两位工作人员继续耐心地说教。对一些不理解并阻挠合同签订的,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合同法》和公司管理规定,属违章用水,应予暂停供水。(稽查部 马雷雷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