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余名“青年”首享青年节假期

 新闻资讯     |      2008-05-04 00:00:0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今年五月四日,凡年龄14至28周岁的青年可享受半天假日。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假日规定,十四名符合条件的青年首次享受了假期。对于此次假期,14名青年中有的准备利用这个假期短途旅游,缓解一直紧绷的神经,有的人打算在家中好好休息,陪伴父母。他们表示,公司为员工提供这么好的福利待遇,由衷地为身处这样一个大家庭感到幸福,大家应该珍惜工作,在自己的工作中做出成绩回报公司。
                       (工程公司 朱小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