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供水工程设计、施工的要求

 新闻资讯     |      2012-05-04 15:59:27

今年41日,《宿迁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城区居民住宅水质、水压、水量安全,结合目前城区居民住宅供水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我公司就居民住宅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告制定以下规则:

1、多层住宅表组的设计需满足“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原则,同时水表需落地安装。

2、高层(含小高层)住宅原则上1-3层采用市政直供,同时其表组应满足第1条的设计要求。

3、高层(含小高层)住宅的二次供水部分表组的设计应满足“一户一表,水表出户” 原则,表组必须安装在管道井内,且对管道井的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1)管道井的各楼层间不得连通;

2)管道井内必须有排水设施;

3)预留安装表组的横向距离不得低于60cm

4、二次供水实施抄表到户,涉及二次供水的规划及设计应经我公司审核。

5、二次加压泵房应满足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包括且不限于如下要求:

1)二次加压泵房应规划、设计独立的空间,不应与消防设施同建在同一泵房内,抗8度地震烈度,抗渗等级为S6

2)二次加压泵房应具有畅通的安全通道,并有安全防盗设施,如配防盗门、防盗窗等;

3)二次供水加压泵房必须提供双电源回路,并有足够的照明系统;

4)二次供水加压泵房内设有长1米、宽1米、深1.2米的集水坑,并浇筑混凝土设备基础(我司提供设备基础图纸);

5)二次供水加压泵房应设置通风系统,保证泵房内有良好的通风效果;

6)二次供水加压泵房地面应铺设白色防滑地砖,墙壁为白色乳胶漆涂料。

6、生活泵房原则上经验收合格后委托我公司负责运行、管理及维护。

(技术部:陈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