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水资源 禁止私自打井

 新闻资讯     |      2009-05-11 00:00:00
严禁单位和个人在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私自开凿水井取用地下水。这是市委市政府关于保护地下水资源一项重要举措。但是,有些单位或个人为了逃避或降低生产成本,置市委市政府的禁令于不顾,私自打井,抽取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
    2009年5月6日上午,稽查部根据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要求,协助将位于“万源商城”小区的用户私凿井进行封填。接到通知后,稽查部在下午2点准时赶到现场,协助水政监察支队进行封井。经现场勘察,共有7、8眼水井,均为手压式水井。根据支队安排,我们当场封掉了一口由物业公司使用的一眼水井,余井由支队正在处理中,我们已作好充分准备,随时听候指令。
( 稽查部  马雷雷撰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