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幸福南路的过街地下通道工程,是由江苏某防建投资开发公司建设的,建设过程中,多次损坏公司供水管道。起初,稽查队员在处理的时候,对方的态度非常积极,不论是建设单位,还是帮办单位,皆能友好对话,但随着管损次数的增多,尽管态度仍好,但已明显感觉到对方开始有意躲避我们的工作人员和电话。
经过多方了解,该户后期还有相关涉水业务必须要办,所以,在后期又多次追缴无果的情形下,我们将该户的信息以“黑名单”性质报给了客服部,请他们在受理到该户申办业务时,将其对接到稽查部。
1月6日,该户到大厅申请开通水表用水。客服大厅受理人员当即告知了对方,若要申请办理涉水业务,必须待之前的损管费用缴纳后方可。就这样,对方主动的找到稽查队员并补缴了相关抢修费用。
(稽查部 杜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