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对洋河新区地下水源井进行普查之后,根据不同用水单位的性质,宿迁市水政监察支队对其进行了分类,分别是:1、无取水许可证且非酿酒企业;2、有取水证的非酿酒企业;3、无取水证的酿酒企业;4、有取水证的酿酒企业。并于近日安排一组由自来水公司稽查员参与的封井专门队伍,对第一类性质的用户进行封井文书送达工作。封井通知中规定,被送达单位在接收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可向市水政监察支队进行申诉,逾期即视为认可并配合水井封填工作。
封井通知的送达标志着洋河新区的区域性封填地下井工作进入实质推进阶段。为顺利推进工作实施,公司还邀请了洋河客服中心的一名员工同行以解答被封填单位关于自来水方面的疑惑。
洋河区域性水井封填工作预计在今年底全部完成。
(稽查部 杜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