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新年第一起违章用水行为

 新闻资讯     |      2010-01-12 00:00:00
新年第一天,稽查部接举报称:位于黄运路某浴池私接表外管道供浴池使用。接报后,稽查部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赶往现场。
    据现场勘查取证,浴池老板刘某某承认于2009年9月18日从主管道上私自接管,供浴池使用,并在我们的现场勘查记录表上签字承认。为落实公司关于查处违章行为要“扩大影响、提高威慑”的具体要求,在将其水源断开后,我们提供了现场拍摄的视频材料和经过当事人签字承认的勘查记录表,到属地派出所报了案。
    现违章使用期间的水费已被追回,其违章用水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将由警方处理。(稽查部 杜爱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