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顺利通过2009年度贷款卡年审

 新闻资讯     |      2010-07-23 00:00:00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各企事业单位所持贷款卡必须按时参加年审。通过年审的企业,人民银行将其年审合格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进行登记。金融机构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审查该企业参加年审情况,作为是否可以办理信贷业务的依据。对逾期不办理贷款卡年审和年审没有通过的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将依据有关规定注销其贷款卡,金融机构不得对未办理贷款卡年审或贷款注销的企事业单位发生任何新的信贷业务。
    公司从细节出发,对其年审资料进行了充足的准备,并得到子公司的基础资料帮助,顺利通过了2009年度的贷款卡年审工作,体现了公司诚信为本的宗旨。(财务部 骆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