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查处一起小区私接供水管道盗水案件

 新闻资讯     |      2009-06-04 00:00:00
2009年5月12日,记者从郑州水司了解到,他们刚刚与郑州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警察支队联合查处了一起在新建小区私接城市公共供水管道的严重盗水事件,当事人吴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2009年5月11日上午10点左右,郑州城市供水监察队接到举报,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路与郑汴路交叉口南600米左右路东“五洲小区10号院”涉嫌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接报后,郑州城市供水监察队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该小区10号院5栋小高层庭院管网已铺设完毕,楼前预留两处表井(管道为DN100,开发商施工私自预留),其中一处已安装一块DN50水表连通。据郑州水司工作人员对现场表坑内的水表进行认定,发现该水表未在自来水公司进行注册,属私自连通。随后,郑州市城市供水监察人员找到现场施工负责人徐如领进行讯问并得知,该小区的给水工程是由郑州市春泉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负责人为吴某某。
    按供水监察队要求,当日下午14:30分吴海艳来到监察队,经过对其询问进行得知其承包该小区10号院供水工程项目,工程款总计59.3万元(包含消防管网11.3万元,合同书已复印取证),吴海艳对私自施工供水工程及私装水表擅自连通公共供水管网事实供认不讳。
    经过执法人员核算吴某某盗水量金额达4千余元,鉴于案情重大,已于当日下午16:00将该涉嫌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案件移交驻队公安处理,目前吴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另据主抓盗用城市公共用水的郑州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警察支队贾现斌大队长介绍,今年以来,该队按照郑州市公安局“四严一创”的要求,不断加大打击偷盗水力度,截至目前,已查处8起盗水案件,治安拘留5人、刑事拘留4人,同时还有一批盗水案件正在查处之中。
稽查部供稿
(信息来源:中国供水节水报 第186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