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街头多了一些宣传图片,都是关于提醒大家佩戴头盔的,其中有一则就是幸“盔”有你,交警们也走上街头,大力宣传:从8月1日起,骑电动车的车主必须配戴头盔,如果不戴头盔,第一次罚二十元,第二次罚伍拾元。为了让更多的骑电动车的车主知道,宿迁的主要几个十字路口,交警都在口头宣传,义乌商贸城及重要的路段(学校附近)也都竖立临时的宣传栏进行宣传。
骑电动车佩戴头盔是为了保障大家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由于骑电动车的人越来越多,但人们的安全意识却没有提高。有单手骑电动车的,有一边骑车,一边玩微信、打电话的,更有甚者还翘着二郎腿的,这时候往往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灾难。
为了减少发生交通事故时的伤亡率,减少个人、家庭的灾难和痛苦,交通法规中又出台了骑电动车必须佩戴头盔的法规条文,作为电动车车主,我感觉我们应该大力支持,遵守交规法规,为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主动佩戴头盔,从你我做起!
(调度中心 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