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用水客户权益,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促进公司的行风建设,实现供水服务“为民、便民、利民”的目标,执行,根据《国家城镇供水服务标准(GB/T 32063-2015)》和《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特作如下承诺:

一、服务承诺内容:

()中心城区的供水服务

1.供水水质

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各项要求。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严格监测、检测,让用水客户用上优质水、放心水。

责任部门:水检公司 

责任人:叶慎忠

联系电话:13851358297

2.供水压力

供水管网服务压力达到《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要求。

责任部门:调度中心

责任人:邱石磊

联系电话:15951593455

3.管网抢修和停水公告

供水管道突发性爆管、折断等事故及一般明漏、暗漏应在接到报漏电话之时起,4小时内止水并立即组织抢修。抢修工作开始后,DN500mm的管道22小时内修复,DN500mm46小时内修复(节假日不能顺延)。DN500mm的管道修复期间,应启动应急供水方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计划停水、降压供水、紧急停水或事故停水,按照《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实施。通知可采用直接送达、张贴通知书、手机短信、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形式发布。

责任部门:管网部

责任人:刘朗

联系电话:13773990226

4.施工管理

抢修或铺设管网的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文明施工,确保安全。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尽量安排夜间施工,减少对用水客户及城市交通的影响。

责任部门:管网部、工程部

责任人:刘朗、高维闯

联系电话:13773990226  13951092365

5.客户服务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对客户来人、来信、来电咨询,要做到热情接待,对客户反映的问题进行记录、分理、及时传递给有关责任部门,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客户投诉须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热线电话(0527-96200124小时畅通。

客户提出接水、抄表到户改造等业务申请,手续齐全的应立即登记,手续不全或不符合用水规定的,受理人员应及时解释清楚。完成勘察后,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具备施工条件的,居民用户缴费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

责任部门:客服部

责任人:陈美菊

联系电话:13625252739

6.抄表收费

抄表、收费人员佩证上岗,文明礼貌,规范服务。

查抄水表要及时、准确,水表见表率≥98%,准确率≥99%。进行水价公示,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水费标准征收水费。抄表后,向用水大客户和水量异常客户送达抄表通知单,逾期未交水费的要张贴或送达催费通知单或停水通知单。如遇水表井物压、表停、积水等原因,确实不能抄表时,抄表员应及时送达整改通知单或按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部门:客服部

责任人:陈荣跃

联系电话:13852808320

(二)乡镇的供水服务

1.乡镇供水服务范围划分

1)洋河区域供水服务中心

洋河区域通水范围为:洋河新城、洋北镇、中扬镇、屠园乡。

责任人:曹威

联系电话:13739139545

服务电话:0527-80826666

2)龙河区域供水服务中心

龙河区域供水范围为:龙河镇、陈集镇、南蔡乡、埠子镇、罗圩乡。

责任人:周贤柳

联系电话:13951365871

服务电话:0527-80700789

3)皂河区域供水服务中心

皂河区域供水范围为:王官集镇、皂河镇、黄墩镇。

责任人:宋卫伟

联系电话:13815779961

服务电话:0527-80901980

2.供水服务标准

各项供水服务参照中心城区服务标准执行。

二、廉洁服务

不准刁难、要挟用户,不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水谋私,不准向用户吃、拿、卡、要。

责任部门:检查组

责任人:徐书乐

联系电话:13805248513

三、违诺责任

员工违反承诺,由违诺人向用水客户道歉,本公司追究责任部门及违诺人责任。

责任部门:检查组

责任人:徐书乐

联系电话:13805248513

四、投诉程序与监督

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0527-962001

用水客户对本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可先向有关责任部门投诉。如客户对责任部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本公司纪检查组投诉(电话:80901999-800)。如客户对本公司答复仍不满意,可向宿迁市住建局投诉,投诉电话:8438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