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书中说,榴莲号称水果之王,盛产于东南亚,又名韶子、麝香猫果,因熟后通体金黄,所以在台湾地区又被称为“金枕头”。但在许多人眼中,其独特气息和另类长相,不如说它更像个带刺的皮球或大号的手雷。
榴莲,历来备受争议。它之于人们,爱则爱得疯狂,恨则几近入骨。对钟爱者而言,它富含多种维生素,营养丰富,香味独特,如同天宫蟠桃,令人闻之垂涎。对抵触者来讲,其肉色淡黄,粘性多汁,形如不洁之物,气味异常,令人“闻”而却步。爱恨之所交织,势必有看法之所迥异。爱之者,那是卓然不群的品味,是个性张扬的体现,是创新,是敢于破除桎梏、勇于开拓的气概;恨之者,那确乎是大自然无法理解的产物,是不按常理出牌的格格不入,是对普遍规则的破坏。人们纷纷注目的眼光中,要么是不解,要么是嫌恶。
爱我所爱,各有不同。有人爱吃水果,但只爱火龙果,问及,原是贵体抱恙,忌食甜物。有人挑吃水果,非早早上市的车厘子、价格昂贵的山竹不用,探其缘由,原为身怀六甲,阖家宠溺。有人瞎折腾,需千里飞骑,万里摘来,似乎纯属摆谱。但世间万物,各行其类。若要较真,难免要操碎人心。
有一种人之于水果,皆可爱戴,来者不拒。既能品鉴千金难得的珍馐,也不排斥价廉物美的凡物;既愿咬嚼直爽硬朗的甘蔗,又能尝试婉约温顺的蜜桃;既认同众人喜爱香味扑鼻的芒果雪梨,亦不苛责小众选择“臭不可闻”的榴莲。所谓百川之大,无不归海。无悖道义便是自由。这看起来是不懂选择的迟钝,其实是一种包容、开放的旷达,是一种天地开豁的境界。
(区域供水项目部 王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