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

 新闻资讯     |      2011-03-07 09:35:05

    按照公司要求,从31,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我细读了该条例,虽然该条例把政府职能部门、供水单位、用户三者的权、责划分地更加清楚,规定地更加详实,可操作性更强,但我个人认为,条例的实施对于公司而言,更多的是责任。

    身为采购员的我,对条例中“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和器具。”深有认同。早在此之前,我们公司就严格规定:物资材料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 所以,我们选择的合作伙伴都是国内一流的大型企业集团,优质的施工材料才是践行 “供优质之水”的前提。

    此外,《条例》还加重了对野蛮施工损坏供水管线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今后,公司的稽查人员将有法可依。

条例的实施,将从各方面促进供水企业的管理和规范运行。

(采购部 任高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