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整个宿迁城区都在全力整治交通秩序,这本是一件扭转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章的大好事情,可是,少数交警、协警在执勤过程中只是拦人、罚款,这样简单的执法方式引发街头巷尾一片骂声不绝于耳。我想这并不都是全市人民素质低下的原因吧!虽然最终也能收到效果,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我是坚决拥护交通秩序整治严管的,但对类似的活动也是有看法的,因为城区交警也有做得很好的!通过我平时观察,我个人认为黄河路与洪泽湖路交汇处十字路口交警做得最好(该处在“即将”违章处设有特别醒目的警示标志,该点执勤警察也会友情提醒不要违章,所以根本没有人违章;假如我是一名警察,我一定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自己的执勤点设置好醒目的提醒标志,并在行人、非机动车违章前及时制止和提醒,而不是在违章后再去堵、抓、罚;身为一名法律爱好者,我个人觉得,法律无外是威慑警示、防范救治的功能,我觉得执法者应该全面做好宣传工作,在适当的地方设置醒目提示,人性化地及时把违章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初犯者应该进行批语教育并登记违章人员的详细信息后放行,对于再犯者一定要用时间来处罚(在规定的时间去参加学习或参加执勤)并适当经济处罚……
其实,透过这次交通整治可以感受到许多东西,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工作方法要得当!
(采购部 任高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