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混合用水?如何计价?

 新闻资讯     |      2009-06-18 00:00:00
凡两类性质以上用水,使用同一贸易结算水表(总表)计量,称为混合用水。若出现混合用水状况,我司将按宿迁市物价局宿价工[2006]35号文第四项第三条规定“混合用水用户按照《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应分表计量。未分表计量的用户,由供水企业与用户商定计费比例,无法协商的按最高水价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