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部积极应对税率调整

 新闻资讯     |      2019-04-26 14:31:50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文件规定,自41日起,我省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调整如下:

一、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增值税税率从10%调整为9%,工程造价计算公式调整为: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9%)。

二、原适用增值税税率16%10%的材料,其增值税税率分别调整为13%9%。材料和机械台班价格调整表格以电子版形式发布,其中含税价调整,除税价不变。

三、各级造价管理机构应及时调整材料指导价、信息价和指数指标价格。各级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及时调整电子评标系统。

工程造价部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部门会议,就税率调整问题进行讨论并确定以下几点工作重点:

1、联系造价软件供应商,询问软件升级时间,争取在第一时间对软件进行升级,不耽误预算的编制工作。

2、时刻关注省、市造价信息网,获取最新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宿迁市工程材料市场指导价。

3、请采购部的同事更新最新的主材价格,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认真理解文件内容,对用户做好税率调整解释工作。

在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半个月的调整,造价部预算编制工作已经平稳渡过税改初期,下一步将对新的造价税率进行查漏补缺,完善造价文件,让预算的编制更加准确。

(工程造价部  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