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放假,我和老公到泗阳老家去过春节,一路上车多人多甚是热闹。
通往乡镇的公交车上更是挤得不亦乐乎,就在我们东晃西晃中,车子突然停了,原来有一位交警在转盘旁边拦下这辆车,原来交警也赶着回家过年呢,而且和司机是朋友,也就不讲究什么站牌不站牌了,他一个急刹车可苦了我们站着的人。司机和交警俩人一路上聊得津津有味,聊天中,司机说,他和另外一个司机有点矛盾,让交警治治他,并把对方的车牌号告诉了这个交警。
这位交警立即打了一个电话给他值班的同事,说某某车和我朋友有点矛盾,你找个理由把他扣下来,是超载了,还是超车什么的。
我想作为一名交警,在公共场合应该维护一下自己的形象,形象是人的精神风貌和性格特征的基本反映。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人,都有着不同的形象标准和要求。交警也同样具有自己的形象。交警的责任应该处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第一线,肩负着艰巨而繁重的交通管理重任。而不应该是公报私仇,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在他打电话的那一刻,不知他的脑海中有没有浮现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交警形象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因此,人民交警形象建设尤为重要。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追求平等、尊重的意识也越来越强烈,对公安交警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交警只有认真做到执法为民,实现执法公正,才能在群众心中树立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执法的文明形象。(财务部 力莉供稿)